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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新湖南讯(通讯员 史训杰)4月13日,郴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嘉禾县领导干部到资兴市人民法院旁听郴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郭薪受贿案庭审,下午又组织召开嘉禾县领导干部“镜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正式启动嘉禾县“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
今年3月,郴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需要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的四种情形分别是:县市区“四大家”班子成员或市直单位班子成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县市区或市直单位发生“塌方式”腐败问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其他具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因嘉禾县委原书记郭薪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郴州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嘉禾县首次开展该专项活动。
4月13日上午,郭薪受贿案在资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嘉禾县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8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再到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清晰地再现了郭薪违背初心使命,放松思想和纪律约束,踩“底线”、越“红线”、碰“高压线”,一步步走上违法道路的全过程。“在党组织的培养下走上了领导岗位,最后还是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尤其是在嘉禾工作的十年,我对不起嘉禾的老百姓,也对不起嘉禾的同事们,更对不起家人,父母亲都为党工作了一辈子,现在已经八十多岁了,但我现在却不能尽孝。”在最后陈述环节,郭薪深刻忏悔。
“曾经的领导干部如今站在审判席上,让人既惋惜又痛心。”嘉禾县科工信局党组书记李建军旁听后感受颇深,“也深刻认识到一名领导干部自由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正确处理政商关系,守住情与法的边界,依法用权,规范用权。”
离开法庭,当天下午,“关键少数”又走进嘉禾县领导干部“镜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场。郴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到会,通报郭薪严重违纪违法案基本情况,宣读纪检监察建议书,并提出具体要求。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让龙潭镇党委书记邓庭云感受非常深刻,“经常参加这样的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有必要,深刻认识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一定要以案为鉴,坚持原则,守住底线。”
开展警示教育只是拉开“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序幕。嘉禾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活动,包括“七个一”活动: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集体谈心谈话、开讲一堂廉政党课、处置一批问题线索、启动一项专项整治、完善一批制度机制。
嘉禾县“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县委是责任主体。“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入开展以案促改,饱含了市委、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嘉禾县委书记黄仲表示,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七个一”工作要求,持续净化优化嘉禾政治生态。
郴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包括嘉禾在内,今年还将全市教育系统、郴投集团启动“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除了加强纪律教育之外,还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深化系统治理,深度“改土治水”,推动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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